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9, Vol. 0 ›› Issue (3): 27-39.
姚爱斌
YAO Aibin
摘要: 《文心雕龙》“通变”论并非《周易》“通变”论在文论中的直接运用。在《周易》“通变”论中,“变”是天然合理的,“变”是“通”的条件,“通”是“变”的结果。但在刘勰看来,南朝以来的文学“新变”产生了太多的“爱奇”之风、“浮诡”之言和“淫丽”之辞,导致了“文体解散”的严重弊端,使文章之“变”成为需要反思和批判的现象。由此造成了刘勰文学“通变”论的独特思路和特殊内涵:其论述重点不是提倡和推动文章之“变”,而是强调通过对源于经典的“有常之体”的“相因”来规范文章之“变”,以克服“新变”之弊;其所说的“通”也主要不是指向文章之“变”的结果,而是指向文章之“变”的前提,即对传统“有常之体”的“会通”。刘勰将传统“通变”论置入《文心雕龙》“以正驭奇、以常驭变”的整体论文思路,创造性地重建了“通变”概念的意义结构和具体内涵,从而将《周易》“变而通之”意义上的一般“通变”论,转换成了《文心雕龙·通变》篇“会通—适变”意义上的文学“通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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