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2, Vol. 0 ›› Issue (1): 62-71.
李健, 薛二勇, 张志萍
LI Jian, XUE Eryong, ZHANG Zhiping
摘要: 家庭教育链接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是教育生态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家庭教育立法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家庭教育问题频现、政策经验逐步完备、政治关注程度明显增加,三流交汇推开了家庭教育立法的政策窗口。基于家庭教育立法,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明确家庭教育责任、规范家庭教育行为,优化配置家庭教育资源,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家庭教育立法的原理是家庭教育私权利与公权利的认识和平衡,本质是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格局。家庭教育法律执行的关键是协同育人,学校和家庭协同,打造家庭育人主要阵地;政府和家庭协同,健全家庭育人体制机制;社会和家庭协同,构建家庭教育社会网络;妇联和家庭协同,指导引导家庭教育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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