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作为拟主体性的技术形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入了智能参与、人机协同的新阶段。它将感性自然编码为数据自然,对人的生态文明素养提出更高要求,为生态文化的创新与公众环境参与机制的完善开辟了新空间。与此同时,算法偏向、AI幻觉、系统性高能耗等弊端,对生态正义的实现、生态决策的信度与生态外部性的治理构成新的挑战,促使技术伦理从关注“人如何使用技术”的结果评估,前移至“人如何设计和监督智能代理”的源头审视。建构面向绿色发展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不仅是生态文明理论亟待回应的时代命题,更是人的生态理性深化与主体性重塑的重要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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