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对《大学》与《中庸》的忠实理解,准确领会儒家心灵哲学中的道德哲学情怀,对于创造性地实现传统伦理的现代转换具有基础性作用。首要的问题是,儒家思想中是否具有心灵哲学的基本要素?而儒家又是如何运用这些要素展开其思想逻辑的?如若把儒家的基于心灵哲学之上的道德哲学情怀视为人们实际拥有的德性、现实地践行的规范体系,那么就会在应然与实然之间建构起内在的逻辑关系,人们就会依据主体德性的致思范式和行动模式处理各种实践关系。可事实并非如此,中国人的德性结构乃是境遇伦理或德性伦理。从类型学视角看,儒家的心灵哲学也属德性论,但它与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和康德的德性论似有极大差别,必须从环境或场域寻找这种差别的根源。儒家心灵哲学中的道德情怀究竟有多少要素可以为今天的人们所拥有?如何拥有?在实现传统伦理的现代性转换中,全面拒绝和全盘接受都是不可取的态度和方式。“过度”与“不足”是我们必须摒弃的态度,“适度”才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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