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0 ›› Issue (4): 94-105.
熊湘
XIONG Xiang
摘要: 作为承载理学思想的重要著述形式,语录时常被认为是异于注疏和文章的,能延续讲学精神、发挥面谈口授优势的文本,然而这一认识与宋代理学家的意见不尽相合。语录乃介于口传与书传之间的特殊形态,其口传的优势不能掩盖它在书传方面的弊端。因记录者介入而导致的文本失真、失控,以及编纂和运用过程中对无功利、重体会的理学精神的背离,使语录遭到程颐、谢良佐等人的批评。批评者表面上否定了语录,但实际上起到了规训语录的记载和阅读行为,使其回归格物致知正轨的作用。语录与文章均属载道之具,本无优劣之分。二者的对立乃理学日常化理念所引发,“作文害道”与“语录非文”的话语争锋印证了它们在不同空间的局限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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