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8, Vol. 0 ›› Issue (5):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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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梅, 宋玥婵
WANG Xiu-mei, SONG Yue-chan
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按照“天网”行动的统一部署,我国公布了100名红色通缉令人员,加大全球追逃力度。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截至2018年7月28日,已有54名“百名红通”归案。通过对“百名红通”人员归案情况的分析,目前我国反腐败追逃措施以劝返、缉捕为主,少数适用遣返,但没有成功引渡的案例,一个重要原因是腐败分子出逃时多选择与中国尚未签署引渡协议的国家,甚至是没有建交的国家。从长远的观点看,利用他国有关法律适用遣返措施并建立健全双边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制度,以追赃促追逃,对防逃、追逃工作意义重大。反腐败追逃的过程不仅能实现惩治和威慑腐败犯罪的目的,同时也可推动我国国际刑事法律合作的完善,有利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同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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