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代罗马的社会救助伦理经历了从传统的“公民友爱”到基督教的“兄弟之爱”的发展。在传统伦理下,人生目的在追求幸福,幸福、美德与善是不可分的。善行意在实现美德,体现的是友爱,遵循对等、互惠、正义的原则。它以城邦及其土地占有制度为基础,以公民为对象。随着这些基础的消失,这种伦理观念及其所依附的善行代救济的救助机制也逐渐被抛弃;在基督教的伦理中,人生目的在永生的救赎,信仰与爱不可分割。善行体现的是对神的信仰和爱,以救济贫困为目的。它以所有人为对象,展示的是兄弟之爱,其社会基础是帝国体制。基督教扩充了爱,把信仰、爱与美德统一起来,发展了传统的救助伦理。这种伦理及其所依附的救助体制超越了狭隘的城邦意识,顺应了罗马帝国发展的需要,最终成为主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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