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5, Vol. 0 ›› Issue (5): 131-138.
李亚明
LI Yaming
摘要: “价值的推诿论证”通过理由解释价值,使价值成为可分析的,并揭示了理由在规范性研究中的基础性地位。其受到的质疑包括三个方面:“提供了持赞成态度的理由”并不完全等同于“有价值”;理由可能需要借助价值而获得进一步解释;据此做出的行为抉择不能平衡后果和义务。“价值的推诿论证”旨在反驳摩尔的立场,但它所解说的价值并不是摩尔用以支持理由的内在价值,并且其用于阐释价值的理由也不同于摩尔借助价值得出的规范性理由。如果将“价值的推诿论证”限定于对行动价值的说明,就能以规范性理由来阐释内在价值,从而更有力地回应摩尔。对于行动的价值所做的“推诿论证”,阐明了理由如何能够确证有价值的行动,提供了无需还原为价值的理由,以简明的“理由权衡”平衡了后果和义务,因而能够避免“价值的推诿论证”面对的各种理论困难,为现实中的行为抉择提供有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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