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6, Vol. 0 ›› Issue (2):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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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悦1, 董志勇2
BI Yue1, DONG Zhiyong2
摘要: 消费既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力量,也是满足人民更高层次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载体。随着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地位逐步提升,我国提振居民消费的政策体系逐渐呈现出从规模导向到规模与质量并重、从需求侧驱动到供需双侧协同发力的演进逻辑,并与经济体制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进程紧密衔接,成为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五”时期要进一步提振居民消费需求,既要充分发挥我国在消费主体规模与结构、消费对象创新、消费工具赋能和消费环境保障等方面的突出优势,也要着力化解消费能力分化、供需结构性错配、消费工具覆盖不均衡、内部市场分割与外部风险传导等现实挑战。为此,要以“投资于人”为抓手,培育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消费主体;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支撑,打造供需适配的高品质消费对象;以普惠创新为导向,构建安全便利的消费工具体系;以协同增效为核心,营造统一开放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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