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1, Vol. 0 ›› Issue (6): 139-149.
李荣娟1, 殷旺来2
LI Rongjuan1, YIN Wanglai2
摘要: 理顺县乡关系是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历经70余年的变革,中国县乡关系在发展的初构、再构、重构、优构四个阶段,展现出不同特征:县权下乡、县社一体、简县扩乡、县乡平衡,它是历史中国与现实中国两种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从演进逻辑看,国家结构形式是县乡关系演进的制度基础,政治、经济体制变革是县乡关系调整的主要动力,财政关系调整是县乡关系变革的主要途径,制度化分权是县乡关系发展的主要手段。当前县乡关系还存在着职能配置的低精准性、权责分配的不均衡性、条块关系的结构性紧张、制度化分权的弱规范性等问题。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理顺县乡关系,不能盲目仿照西方模式,要从中国历史和现实出发,通过提高职能配置精准性、优化权责分配均衡性、调适条块之间的张力、深化制度化分权改革来完善政府职能体系,增强基层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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