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0 ›› Issue (4): 134-147.
魏浩1, 马茂清2, 袁然3
WEI Hao1, MA Maoqing2, YUAN Ran3
摘要: 随着区域贸易协定框架下数字贸易规则的不断发展,定量研究数字贸易规则的贸易效应亟待进行。基于2005—2019年全球40个国家(或地区)对其所有贸易伙伴双边数字贸易出口的面板数据,研究发现:首先,区域贸易协定框架下的数字贸易规则对缔约方之间数字服务贸易出口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缔约方之间的数字基础设施差距越小、内部监管水平差距越小,出口促进效应越大;签署数字贸易规则会通过降低缔约双方之间的数字贸易壁垒促进数字服务贸易出口增长。其次,无论是贸易促进相关条款、数据相关条款,还是隐私保护条款,均体现出较强的数字服务贸易出口促进效应。再次,欧式模板和其他模板均对数字服务贸易出口表现出积极的促进作用,而美式模板则呈现出抑制效应。最后,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货物贸易出口特别是信息与通讯技术产品出口也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