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0 ›› Issue (4): 70-88.
姚爱斌
YAO Aibin
摘要: 原指“文章整体存在”的古代汉语“文体”概念,在日本17世纪至近代的文化语境中,先后发生了两次由表示文章本体(“体”)到表示语言形式符号(“用”)的语义转化。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以“语言形式”为实质内涵的日本近代文体观被引入中国,契合了同样以语言变革为主要目标的中国现代文学改良运动的整体文化情势。受日本近代文体观与西方文类学(Genology)、语体学(Stylistics)的双重影响,中国现代学界一方面将传统文类之“体”理解为文学作品的一般形式,同时又继续以“文体”译Style,表示文章中与思想情感相对的具体语言形式。就对应于西方Style的“文体”概念(具有不同特征的语言形式)而言,其内涵的分阶段呈现集中反映了中国现代文学不同发展阶段的诉求。在白话文学草创阶段,人们更关心文体表达思想情感的基本功能,因此突出其“语言形式”这层内涵。当现代文学渐臻成熟,便进而要求文体在表情达意的基础上还应表现作家的个性特征,因此“文体”概念的另一层内涵,即通过“语言形式”所表现的“作者个性特征”,得到作家和批评家的自觉关注。认识中国现代文体观的这一内在转变,可为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开启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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