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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韵四声分押与古四声系统
- 胡佳佳, 黄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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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0(2):
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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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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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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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诗经》用韵研究古四声,有四点需要分辨:一,《诗经》押韵有必韵句和非必韵句的区别,非必韵句对声音(本文关注声调)和谐的要求宽于必韵句,不重复的必韵句韵脚更能反映古声调情况的客观。二,《诗经》同部字相押,有的既同部又同声调,有的同部但不同声调。在符合一定韵式的规律性转换中,同部不同声调也是诗人有意识的换韵,应当视为四声分押。三,因假借、引申派生、语法音变等原因,有些字一字多个声调,根据音义相应的原则,应区别其不同意义和不同语法功能,以定其在具体诗句中的实际声调。四,《诗经》中,平、上、去、入各声,阴、阳、入各声,用韵情况很不同,了解古四声发展演变的不平衡性,各声应区别统计。根据上述四点主张,发现一些新的定例、韵式,以义辨音。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诗经》用韵的四声数据库,从而利用计算机对全诗305篇、1133有韵之章、1696韵段、5308入韵句的用韵关系进行分析和统计。得到以下数据:4548必韵句中,通押183句,占全部必韵句的4.02%。各声通押比依次是平声2.27%,上声5.42%,去声16.71%,入声1.44%。阴、阳、入三声的通押比依次为阴声韵5.88%,阳声韵3.29%,入声韵1.44%。阳声韵中,平、上、去声的通押比依次是1.26%、15.05%、17.86%。阴声韵的去声和阳声韵的上、去声,在《诗经》时代可能处于四声系统上发展完善的晚期。